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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闵行区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点击率:3865  作者:国民孵化器  来源:http://localhost:8080/guoming_web
 一、申报要求
    (一)区产学研合作计划旨在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技术创新要素的有效组合,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
    (二)申报对象。凡在我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申报项目须为申报单位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项目。
    2、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登录闵行区“科技申报导航”系统(http://mhkj.shmh.gov.cn/),点击“闵行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2013年9月3日—2013年10月8日。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等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如企业的合作方为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电机学院,则科技主管部门为上述三所高校的科研部门。)网上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资格。
    (四)项目执行期为1-2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协议。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上年度的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如今年成立的单位,应提供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5、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6、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二)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或咨询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
    三、受理与咨询
    (一)书面材料受理:经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材料可复印),并经科技主管部门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科委服务窗口(莘建东路201号,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二楼,联系电话:34120683)。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2013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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